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TOP

王肖:我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战略研究(六)

2014-11-01 17:45:41 来源:企业社会责任咨讯同盟 作者:王肖 【 】 浏览:29376次 评论:0
我国的经济发展、社会公平和环境保护等都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2007 年 4月 11 日,胡润百富公布《2007 企业社会责任 50 强》,在上榜的50家企业中,有 18 家国有企业,16家外资企业,16家民营企业。中国企业的比例达到了68%,比一年前增长 20%。他们的评判标准包括捐款金额、公益事业领导力和透明度、就业人数、纳税金额、环境保护、员工权益保护六大指标。对比2005年与2006年的企业社会责任50强的,不难发现,民营企业正积极地参加其履行社会责任的实践活动中。但是,民营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也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从经济责任、员工责任、法律责任、公益责任和环境责任来分析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发现下面的问题尤为突出。

 

 

 

3.1.1 对企业社会责任认识存在误区

 

当前我国民营企业对企业社会责任认识还存在一些不足。有一些民营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识还停留在低水平上,不少民营企业的行为是“只赚钱,别的都可以不顾”,逃避社会责任的现象还很普遍,比如说,对就业责任的淡化;对环境污染责任的摆脱;对社区、慈善事业的忽视;对企业小股东、雇员、社区等企业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仍没有得到足够的保障,等等。还有些民营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识仍然停留在“做善事”和“回馈社会”的层面,没有把社会责任与企业的长期发展相联系起来,对社会责任的认识仍然比较片面。具体而言,有以下几大认识误区:

(1)企业社会责任就是验厂,通过国外客户验厂就是履行社会责任;

(2)社会责任是国外设置的贸易壁垒;

(2)社会责任是政府或者行政部门的事,与企业无关;

(3)慈善捐款就是履行社会责任;

(4)社会责任是国有企业的事,与民营企业无关;

(5)行社会责任会增加企业负担和成本;

(6)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无关;

(7)社会责任是外国的舶来品,不符合中国国情及民营企业的发展状况;

(8)社会责任只是一种形象,等企业发展壮大了再考虑。

 

3.1.2 消费者责任

 

民营企业在产品问题上存在一些极不负责的行为,这已经引起了社会公众强烈不满。一些食品加工企业,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没有有效的质量控制,以低成本赚取高额利润,使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以致影响了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干扰了市场秩序。更严重的是,有些企业惟利是图,利欲熏心,生产有问题的产品,给民众造成了很大的心里恐惧,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如近年发生的毒奶粉事件,广州的假酒事件等。

同样,在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医药行业中,一些民营企业背着良心,使得假冒伪劣药品案件频频发生。例如2012415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河北一些企业用生石灰给皮革废料进行脱色漂白和清洗,随后熬制成工业明胶,卖给浙江新昌县药用胶囊生产企业,最终流向药品企业。经调查发现,9家药厂的13个批次药品所用胶囊重金属“铬”含量超标,其中超标最多的达90多倍,给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据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网数据,2013年为例,全国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1.64万件,群众举报28.33万件,消费者咨询570.29万件。其中,受理消费者投诉数量是自199912315电话开通以来首次突破100万件,为消费者挽回了上百亿元的经济损失,说明我国一些企业在履行消费者责任方面尚存在较大的不足。

 

3.1.3 员工责任

 

民营企业劳工问题、劳资矛盾是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民营企业在员工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根据笔者多年社会责任验厂经验,目前,我国民营企业在员工责任方面存在着比较突出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

(1)违法使用未成年工,雇用童工现象严重;

(2)侵犯员工人身权利,扣押身份证和侮辱体罚员工等侵权现象普遍存在;

(3)员工工作时间长,有些企业甚至远超国家劳动法标准;

(4)工资待遇低,不依法支付加班费,克扣员工工资现象时有发生;

(4)没有提供法定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覆盖率太低;

(5)拖欠员工工资问题严重,迫使走投无路的人采取过激行为;

(6)漠视消防安全,安全设施不健全;

(7)员工工作条件差,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8)歧视性用工大量存在;

(9)违规使用劳务派遣工人等等。

近年来,因员工工作条件造成的事故时有发生,比如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硬脂酸粉尘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9人受伤;2014114日浙江省台州温岭大东鞋厂发生火灾事故;2014326日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某内衣工厂发生火灾等等。特别需要提出的是2014发生和江苏昆山中荣爆炸事故,已造成75人遇难、近200人受伤,此事件已被定这特大责任事故。这种漠视员工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已受到法律的严惩,也给我国民营企业履行忽视社会责任敲响了警钟。

 

3.1.4 供应链责任

 

供应链社会责任监督的主要方式是社会责任审核(或称验厂、人权审计),也即企业派遣自身的专业人员或委托第三方审核人员进入供商的生产或工作现场,利用访谈管理层、查看现场、检阅文件以及访谈员工等方法,核证供应商社会责任绩效是否符合企业的社会责任政策或准则要求。

根据ICTI201年7月快讯,2014年登记的工厂数为1364,审查合格的工厂数1070。虽然这个比例较高,但更多的企业并没有接受企业社会责任审核,对供应商的社会责任绩效监控除了华为、联想等大企业外,普通中小民营企业供应链责任履行状况几乎是一片空白。

 

3.1.4 环境责任

 

个别企业为了节约成本,较少考虑环境保护。有的企业还靠污染环境来致富,将利润建立在污染环境的基础上。有的民营企业在工厂选址、开办和关闭的问题上,根本不顾当地居民的生活习惯和利益,没有充分意识到或者无视其经济活动造成的环境代价,向外肆意排放“三废”,使当地的居民赖以生存的环境质量急剧下降。这种不顾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给当地居民的身心健康带来了严重伤害。对资源的使用不够节约,对资源的管理也欠科学,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和紧张。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在一些地区已经成为危害人们健康、制约经济平衡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每年的环境统计年报表明:全国污染排放总量很大,污染程度仍处于比较高的水平,生态恶化加剧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的遏制,部分地区生态破坏的程度还在加剧。

 

3.1.5 慈善责任

 

目前,我国民营企业中虽然有一部分表现出对社会公益事业的关心,并做出一定贡献,但是还没有形成一个群体。而且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社会责任观往往过于狭隘,只是强调对企业所属地域和特定人群的责任,并没有从更广、更高的层次上来考虑企业社会责任。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的民营企业的社会公益行为多从自我需要的层面来考虑,对社会责任的履行带着“做善事”的思想,带有强烈的功利意识,甚至还带有很强的政治功利。

由上可知,我国绝大部分民营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程度还处于低层次,不仅没有有效履行法律责任,而且在满足社会需求等经济责任方面也有很多欠缺,更不用谈履行伦理责任了。民营企业不仅没有真正对股东负责,也没有较好地承担起对政府、社区、员工、消费者以及环境的责任。

3.2 原因分析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缺失这一现象背后,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有我国经济体制本身的问题外既有企业自身的原因,又有政府的因素,也和消费者维权意识、法律意识淡薄有关。本文主要从政府、企业和社会监管不力三个层面来进行分析。

 

3.2.1 政府层面

 

首先,政府政策的不确定性导致了企业短期行为。我国的经济正处于转轨期,不确定性主要来源于政府,政府的政策影响着企业对未来的预期。政府政策越不确定,企业就越追求短期利益。在当前阶段,一些政策的制订是为了短期的需要,而不是出于长远的战略的考虑。政府这种短期行为,使得企业对发展前景缺乏长期的、稳定的预期,自然就会去追求短期的、眼前的利益,抱着能赚就赚的心态去经营企业。这样一来,企业的诚信就不可能高,也就缺乏社会责任建设。其次,政府监管不够。虽然我国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制定一部分相关的经济法律,如《公司法》《环境保护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用以规范企业行为,但是,地方政府过于追求GDP,只注重于民营企业的利润和税收,而对民营企业的守法行为监督力度不够。地方政府从发展地方经济的角度出发,明明知道某些民营企业排污不达标,产品不合格,但为了累积数字业绩,保住当地税收,便对这些责任外化现象视而不见,从而助长了一些民营企业逃避社会责任。这种迁就形成对违法者的纵容和对守法者的不公,就不能对遵纪守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应有的激励。此外,部分地方政府片面理解“服务型政府”的含义,在放宽管理的同时,没有加强监管。再次,政府的推动力不足。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成立正式的社会责任组织,没有颁布国际上承认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我国外贸出口企业不得不接受跨国公司要求的有关于社会责任标准审核。面对社会责任审核,我国企业不得不交纳昂贵的审核费用,而且不同跨国公司的审核范围和标准不一样,还要经受多轮的企业社会责任审核。企业关注社会责任是企业的社会属性和全球化背景下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然要求,除了经营者自身的道德良知和长远眼光外,还需要政府的积极推动。

 

3.2.2 企业自身

 

首先,民营企业自身社会责任意识淡薄。民营企业,尤其是一些中小民营企业认为,只要企业盈利,向国家纳税,就在尽自己的社会责任。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是硬道理,环境保护和社会公正是软道理,认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不是必要的。民营企业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过于关注短期利益,把企业盈利与履行企业社

Tags:王肖 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 战略 研究 责任编辑:xiaowang
首页 上一页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尾页 6/14/14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 
上一篇近期政策热点与企业社会责任 下一篇CSR审核中职员工资的解决方案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联系我们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咨讯同盟

博奕方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总部:0755-84286280 

商务总监:13928400857(刘总监)

咨询总监:13925275530(王总监)

ESG报告专线:13632863992(刘经理)

EcoVadis专线:13538296725(熊经理)

北京办:13810379131 (王经理)

江苏办:13921922578 (肖经理)

安徽办:15055377142 (王经理)

总部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万象天成1栋天成广场1222-1223室